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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人社字〔2024〕24号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 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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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潍人社字〔2024〕24号
  • 发文单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商务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4-06-27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
  • 生效日期: 2024-06-27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教体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卫健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商务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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