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财政局、卫健办: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22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22号)
潍坊-工伤保险
潍坊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