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财政局、人社局:
现将山东省医保局、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9号)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厅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潍坊-基本医疗保险
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