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汕医保〔2023〕129号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汕医保〔2023〕129号
  • 发文单位: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8-2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支持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

  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3年9月起征收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通知公布的标准征收。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3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汕头-基本医疗保险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