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潍退役军人字〔2020〕18号 潍坊市医保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潍退役军人字〔2020〕18号
  • 发文单位: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潍坊市委老干部局 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2020-04-24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
  • 生效日期: 2020-04-24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干部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

现将《潍坊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潍坊市委老干部局

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医保局

2020年4月24日



潍坊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根据《山东省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满足军休干部更高水平健康养老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军休干部医养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坚持医疗保障与养老服务同步发展,探索建立以市场供给为主体、机构服务为依托、制度保障为支撑的综合型军休管理保障机制,实现更高层次的军休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点定位。整合优势资源,引进高端要素,更高标准建设军休医养结合机构,更大规模新增供给,打造军休医养健康发展高地。全面形成主体多元化、队伍专业化、模式智慧化、流程标准化、品牌高端化的军休医养结合机制,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军休医养结合体系。

——坚持创新发展。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强化高质量服务,大力推进文化医养、体育医养、中医医养等融合发展。主动破除机制障碍,打通军休医养结合瓶颈,健全完善试点建设制度,在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关键环节创新突破,促进军休医养结合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协调推进。建立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造活力,共同打造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平台,健全医养结合体制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体的社会化医养服务保障机制

1.建立军休干部健康评估制度

(1)开展军休干部健康专项基线调查。各级医疗机构和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优先将军休干部纳入当地老年人健康专项基线调查范围,摸清本地军休干部身心健康状况,掌握军休干部对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的知晓情况、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的养成情况以及基本健康技能的掌握程度。

(2)实施军休干部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各地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综合评估站)要积极支持配合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做好军休干部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军休干部健康养老需求评估,根据需求评估情况商定军休干部健康分级和医养建议,针对军休干部居家状况、自理能力、医养需求等不同情况制定规范化、个性化医养服务规范。

(3)实施军休干部身心健康筛查评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联合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军休干部移交资料、健康查体报告和日常门诊就诊结果等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军休干部心理健康、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等筛查评估,精准了解准确掌握每一名军休干部身心健康状况,并及时纳入规范治疗。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4)健全完善军休干部健康养老档案。根据基线调查情况和养老需求、健康筛查调查评估结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同步健全完善军休干部健康养老档案,为军休干部重症急救、就医转诊、康复治疗等提供支持。

2.建立完善军休干部医养服务社会保障制度

(1)开展军休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优先满足军休干部需求,并根据军休干部特点,有针对性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为居家军休干部提供以“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五保障”:一个常见病和多发病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的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健康体检,一份年度健康管理档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四优先”:优先就诊、优先转诊、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保障用药;“四重点”:对居家重病和失能及部分失能军休干部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诊、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

(2)推进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合作。各县市区重点扶持的、规模较大的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保障有需求的军休干部入住,并在服务管理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争取卫健、医保等部门支持,与医养结合机构签订军休医养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在医养结合机构内设立军休专区或军休病房,保障有需求的军休干部及时享受规范高效的医养结合服务。

(3)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支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为军休干部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借助潍坊市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云平台,志愿服务组织设计并发布服务项目,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军休干部需求点单、定制服务。

(4)探索建设军休医养结合综合体。依托我市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先行区的有利条件,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联合潍坊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高端军休医养结合综合体,满足军休干部健康养老、康复保健、安宁疗护等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的医养需求,实现“服务保障社会化、养老医疗家庭化、管理团队专业化”,提升军休干部获得感、荣誉感。各县市区可参照市里做法,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和卫生机构探索建立军休医养结合综合体。

(二)建立健全机构服务为依托的管理保障机制

1.建立完善医养结合多元供给制度

(1)推进军休干部居家养老基础提升行动。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做好军休干部住房改建工作,提高军休干部居住条件和居家生活质量。因地制宜做好军休小区功能提升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军休小区加装电梯和健康养老辅助设施。优化军休小区居住环境,组织实施军休小区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科学规划院区功能,设计设立掌心公园、门球场、休闲厅、休憩长廊,安装活动器材,提升军休小区宜居环境,为军休干部居家养老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2)实施军休干部健康养生系列行动。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康养服务设施和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资源,组织开展健康养生行动。实施快乐健身行动。借助全民健身大讲堂、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服务、健身系列赛事活动等社会健身平台,针对军休工作和人员特点,发挥军休干部文体活动小组作用,组织参与军休干部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科学文明的健身活动。实施健康膳食行动。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军休干部科学合理膳食素养,及时了解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预警信息,针对军休干部提出膳食营养指导。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军休干部正确认识、识别、应付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军休干部心理素养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居家环境清洁行动,引导发动军休干部自觉养成有益健康的生活方式,打造文明和谐军休家园。

2.建立完善军休医养服务合作制度

(1)创建“一站式”军休医养服务平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依托社区医养体系,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医养服务资源,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选择部分基础设施完善的社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有需求的军休干部提供日间照料、托老服务和日常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军休干部常见疾病诊疗、慢性疾病控制、健康档案管理和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医护技能培训。引进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家政机构和品牌便利店等社会服务项目,为军休干部提供日常保洁、物资供应、老人陪护等高质量服务。

(2)强化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与医疗养老联合体密切协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医疗养老联合体的沟通联系,签订军休医养合作协议,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对转诊患病军休干部开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军休干部诊疗室,设立军休干部病房,保障有需求的军休干部及时享受规范高效的医养结合服务。

(3)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医养服务功能。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探索在机构内设置医务室或引进优质卫生医疗机构设立医疗门诊,为军休干部提供就诊、注射、用药等便利服务。

3.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与疾控中心、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季节性流行病的发展状态,针对突发的流行疾病制定应对防控预案,明确工作责任,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确保守好防控防线。要加大对军休干部疫情防控应对能力的教育引导,提高军休干部疫情防控能力。

4.建立军休干部居家智慧医养制度

打造智慧医养服务信息平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建立完善军休干部档案管理和医养服务智慧平台功能,及时整合军休干部医养需求信息和当地各类社会资源,打造实用高效的集居家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生理监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家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医养”服务平台。加强完善军休干部家庭“一键通”与智慧医养服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结合、多主体参与的健康养老和生活服务供给体系,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巩固完善以制度保障为基础的医疗待遇落实机制

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军队退休干部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师职(级)军队退休干部,要给予与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干部同等的医疗服务待遇,享受当地同级别退休干部的保健病房、治疗条件。

将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按照政策为失能或半失能军休干部办理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市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成立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干部局、民政、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主要任务是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医养结合重点工作进展、服务效果、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将医养结合制度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同联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支持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保障支撑。各相关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保障军休医养结合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建立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评估体系、监督体系,规范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定期开展军休干部医养结合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适时进行政策和服务形式、服务项目调整和完善,更好地为军休干部提供医养结合优质服务。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潍坊-基本医疗保险

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潍坊-基本养老保险

潍坊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潍坊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