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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人社发〔2017〕5号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试行)》和《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诊疗范围(试行)》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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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赣市人社发〔2017〕5号
发文单位: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03-10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发文地区:
江西省赣州市
生效日期:
2017-03-10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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