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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5-01-14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 生效日期: 2015-01-14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https://www.shantou.gov.cn/attachment/cmsfile/csi/ylbxzc/201501/daofile/3515912f77274b7bc416ca619abeaee8e3d37.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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