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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2021-02-1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西省赣州市
  • 生效日期: 2021-02-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残联,市直(驻市)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赣医保字〔2021〕5号)精神,提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现就调整部分医疗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国家五部委有关表面肌电图检查、精神障碍作业疗法项目分别纳入我市现行肌电图、作业疗法项目内涵。国家五部委有关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项目对应我市现行成人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项目,项目价格见附表。维持现有项目医保支付类别不变。

二、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医疗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调整。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康复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医疗康复行为。市、县财政部门对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可相应或逐步调整财政专项资助。市、县残联要充分发挥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医疗康复保障政策,了解、反映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加强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对残疾人实施医疗康复救助。

三、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事项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附件:部分医疗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调整表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部分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调整表


序号财务分类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医保支付类别计价单位三级(元)二级(元)一级(元)说 明限定支付范围
1E340200031作业疗法1.含日常生活动作训练;2.包括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自助具甲类45分钟/次2018161. 作业疗法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生活、工作能力障碍。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 2.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限精神障碍康复期患者。在精神卫生机构或康复医疗机构,由具有资格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或在其指导下的社工操作,每年支付不超过90天,每天支付不超过一次。
2D310100023肌电图含表面肌电图检查;包括眼肌电图。甲类每条肌肉201816表面肌电图检查限有明确的神经肌肉功能障碍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
3D31150100306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成人孤独症诊断量表(ADI)甲类706356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使用电脑自测的量表酌情加收30元,6岁以下儿童孤独症加收不超过30%。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康复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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