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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人社发〔2024〕1号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9

  • 发文字号: 潍人社发〔2024〕1号
  • 发文单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潍坊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4-01-03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 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潍坊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 19号)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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