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徐人社发〔2017〕79号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5

  • 发文字号: 徐人社发〔2017〕79号
  • 发文单位: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 发文日期: 2017-04-25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17-04-25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

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根据徐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5〕26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报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用工企业。

二、补贴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之比。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申报时间:

补贴申报的受理时间,从现在起,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二)《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1份);

(三)企业裁员以及自然减员等相关材料(如果企业未裁员可不提供);

(四)网上成功填报《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计划》(注册并登陆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www.xzzp.org后填写)

六、申报受理地点:

补贴申报按照失业保险参保地受理。凡是在市本级参保的企业,可携带规定资料到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在文博园食品城南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区一楼大厅)申报。凡是在县(市)、铜山区参保的企业,可到县(市)、铜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报。

七、补贴资金使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5〕15号)规定,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享受补贴的企业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一旦发现违规申报或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将予以收回并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2017年4月25日

徐人社发〔2017〕79号(附件).xls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徐州-失业保险

徐州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徐州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