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门诊统筹用药保障范围,提高国谈药品、集采药品以及糖尿病、高血压两病药物用药可及性,结合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实施及普通门诊诊疗管理服务需要,经研究决定,将阿哌沙班口服常释剂型等药品纳入我市门诊统筹用药保障范围,具体调整名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门诊统筹用药保障范围新增药品名单.docx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青岛-基本医疗保险
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