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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人社发〔2018〕141号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的补充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徐人社发〔2018〕141号
  • 发文单位: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 发文日期: 2018-06-2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17-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申领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符合《关于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7〕225号)规定申领条件的,可在2018年10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领。逾期不再受理。

二、在2017年10月31日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其补贴申请一律按照《关于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7〕225号)文件执行。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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