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选择面,提升门诊保障水平,近日,市局按照“原用药范围不缩减、新版药品目录的新增药品中直接用于治疗对应慢性病的药品全部增加纳入”的原则,经组织课题研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环节,依据专家论证结果,决定进一步扩大徐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和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乙类药品补助范围(见附件)。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1. 徐州市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增补乙类药品补助范围.xls
2. 徐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增补乙类药品补助范围.xls
徐州-基本医疗保险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