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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保发〔2022〕66号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徐医保发〔2022〕66号
  • 发文单位: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9-1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09-16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5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充分准备。按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贯彻执行新规范要求,并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适配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提前筹划部署,认真研究落实,充分做足准备,逐项对标对表,做到同国家政策相衔接、系统相适配、要求相符合等。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适应标准要求。要全面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提前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及时调整与通知不符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管理规定,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经办服务,保障跨省异地就医工作顺利平稳过渡。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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