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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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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及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1. 苏医保发〔2022〕8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及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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