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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保发〔2022〕24号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立体定向脑深部电刺激器植入术”医疗服务项目二类医院价格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徐医保发〔2022〕24号
  • 发文单位: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2-03-2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04-1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保局,各县(市)区卫健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港务区卫健局,市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立体定向脑深部电刺激器植入术”项目二类医院价格政策的复函》(苏医保函〔2022〕75号),现对我市“立体定向脑深部电刺激器植入术”(DBS)(项目编码:330201061)二类医院价格标准明确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2010版)》“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经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的规定,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仅制定三类医院政府指导价的四级手术(如“立体定向脑深部电刺激器植入术”(DBS)等),有条件的医院经审批可提供相应医疗服务。

二、按照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比价原则,结合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核定我市立体定向脑深部电刺激器植入术(DBS)医疗服务项目二类医院价格标准5500元/次。核定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

三、严格内部管理,实行价格公示,落实费用清单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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