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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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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国谈药单独支付和住院待遇的平衡,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经研究决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具体见附件)。国家基药、民族药仍按原办法执行。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徐州-基本医疗保险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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