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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保发〔2023〕6号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徐医保发〔2023〕6号
  • 发文单位: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1-0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23-01-09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铜山区医疗保障局、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

全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2023年1月9日起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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