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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金管〔2021〕87号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规则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9

  • 发文字号: 通金管〔2021〕87号
  • 发文单位: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1-12-2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 生效日期: 2022-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分支机构、承办银行、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智能化水平,规范提取标准,简化提取规则,经研究,决定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还贷提取”)规则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围:包括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地住房商业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商业贷款。

二、提取规则:当年申请提取上一自然年度(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还款本息额。

三、提取额度:申请人合计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额。

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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