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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金管〔2022〕81号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通金管〔2022〕81号
  • 发文单位: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12-0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 生效日期: 2022-12-0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材料,结合省内相邻城市做法,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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