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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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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安监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南通市水利局
2015年4月7日
南通-工伤保险
南通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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