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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规〔2018〕25号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通人社规〔2018〕25号
  • 发文单位: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8-11-1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 生效日期: 2018-11-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62号),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我市结合实际,确定了上述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等级。现将文件(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原已纳入我市特药管理的尼洛替尼胶囊(商品名:达希纳)、西妥昔单抗注射液(商品名:爱必妥),执行范围为全市,余仍按特药有关规定执行(操作指引见附件2、3)。市区及通州区参保患者在2018年9月1日(不含)前已获得“3+PD”爱必妥无偿供药资格的,继续按规定享受爱必妥无偿供药;在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不含)期间已在申领爱必妥无偿供药或已经达到获得爱必妥无偿供药条件的,按照原赠药规定享受赠药(直至本轮“2+2”或“1+3”援助周期结束),此后按本文件操作指引执行。

二、原已纳入我市医保药品目录的奥曲肽微球注射剂及培门冬酶注射剂的医保支付等级仍按原规定执行,限定支付范围按本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4)。

三、此次新增肿瘤靶向药医保支付等级为乙6类,其余药品医保支付等级为乙4类(见附件5)。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20日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3 注射用西妥昔单抗(爱必妥)治疗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操作指引.pdf

附件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62号).pdf

附件2 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操作指引.pdf

附件4 已纳入我市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pdf

附件5 新增药品目录.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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