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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医保发〔2019〕1号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血友病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封顶线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7

  • 发文字号: 廊医保发〔2019〕1号
  • 发文单位: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05-1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
  • 生效日期: 2016-12-29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防止血友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返贫,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廊政办〔2016〕77号)的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将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血友病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封顶线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与住院封顶线共用。

调整后的政策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廊坊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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