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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8-10-1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生效日期: 2018-10-19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从2018年10月22日起,区级财政拨款单位及企业可就近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缴存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资金归集科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类缴存业务,其中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汇缴业务由中心资金归集科办理。
   二、企业单位及区级财政拨款单位、个体缴存者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汇缴、缴存基数变更、缴存比例上调、单位基础信息核实、单位账户合并及注销业务可就近到中心各管理部办理。
   三、具体办理地址:
   市中心资金归集科:青山区进步道(大华小区东门营业厅);
   昆区管理部:昆区青年路八号丰景御苑北门西侧;
   青山区管理部:青山区赛罕路边防佳苑东侧;
   东河区管理部:东河区环城路与利郎路西北角;
   高新区管理部: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楼西厅
   土右旗管理部:土右旗泰和小区底店(萨拉旗火车站南800米路西);
   固阳县管理部:固阳县光荣南街华城豪庭底店;
   达茂旗管理部:达茂旗百灵庙镇鹿鸣山莊小区107号底店。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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