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大亚湾区城建局、仲恺区建设执法局、仲恺区房管中心,各房地产企业,各商业银行:
为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2022年,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惠市住建〔2022〕124号),当前,该通知已到期。由于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期5年。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
惠州-住房公积金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