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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社字〔2024〕41号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7

  • 发文字号: 唐人社字〔2024〕41号
  • 发文单位: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4-06-07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
  • 生效日期: 2024-06-07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时间节点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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