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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社险函〔2017〕53号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冀社险函〔2017〕53号
  • 发文单位: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7-12-2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
  • 生效日期: 2017-12-25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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