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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人社〔2024〕125号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0

  • 发文字号: 漳人社〔2024〕125号
  • 发文单位: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水利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09-04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9-04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社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经发局(科经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主管部门,各金融监管支局:

现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转发你们,对于新开工项目和尚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称“保证金”)的在建工程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并就相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报件程序

(一)按标准缴存保证金。由总包单位按《实施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表三份(填前七栏);2.施工合同复印件;3.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许可(开工令);4.项目班子及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5.单位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约定人工费用拨付最低比例和周期(签订补充协议)〕,到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初核,由属地人社部门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报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令)》上报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总包单位按照确定的存储金额在经办银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并于10日内,将现金缴存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保险凭证及保单原件交人社部门存档。

(二)差异化缴存保证金。由总包单位按《实施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保证金存储比例和金额,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级人社部门核准(1.部省平台无记录且无欠薪投诉的下调0.5%;2.部省平台有记录经查实协调解决的不调整;3.部省平台有记录发生工资拖欠查证属实的在原缴存基础上上调50%;4.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原缴存基础上上调100%)。总包单位按照确定后的存储金额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差异化缴存时间节点从2021年11月1日后缴存单位首次缴交保证金起计。

二、资金使用

对于缴存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属地人社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总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属地人社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级人社部门提出使用保证金申请,并附处理决定书原件。资金使用后,属地人社部门应督促总包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三、监管解除

保证金对应项目完工后,总包单位按《实施办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申请报告;2.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申请;3.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4.竣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证书、完工验收鉴定书);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6.总包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向项目缴存地人社部门申请解除监管。属地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提交相关材料〔1.福建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3.网上公示内容;4.线上抽查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登记表(属地人社部门和住建、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分别抽查5人并签字盖章,属于铁路、通信等行业的项目,由属地人社部门抽查10人);5.总包单位提交的材料;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材料〕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属地人社部门收到福建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后,为总包单位办理关于同意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转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余额的函。

四、现金比例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我市保证金在总包单位自主选择缴存方式的前提下,维持现金缴存比例为应缴保证金金额的30%,封顶50万。

五、办理权限

由属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属于第二个及以后的在建工程需调整存储比例的报市人社局批复,项目竣(交、完)工后,属地人社部门按监管解除的程序,报市人社局批复。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水利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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