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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医险中心字〔2023〕1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首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类)名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1

  • 发文字号: 并医险中心字〔2023〕15号
  • 发文单位: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3-02-1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
  • 生效日期: 2023-02-17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医保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医险〔2022〕16号)规定,按照《关于开展省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首批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类)881家,现予公布。请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操作规范要求,做好医疗服务联网结算等相关工作,服务好参保人员。

附件: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首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类)名单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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