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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纳入太原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公示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5-1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
  • 生效日期: 2024-05-17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22〕72号)和《关于线上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23〕93号)文件精神,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评估小组,以评估对象书面承诺和书面查验方式对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进行了书面评估,并经评估小组会议通过,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拟纳入太原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5.20-2024.5.24)。在公示期间内对此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以实名方式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药机构服务科反映。公示期间同时进行实地评估。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药

机构服务科。

特此公示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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