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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函〔2024〕97号 关于公布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第一批联网结算协议机构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24〕97号
  • 发文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24-05-24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
  • 生效日期: 2024-05-24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省级统筹后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就医、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部分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陆续上线了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并实现了联网结算。现将第一批已上线运行的165家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和管理工作,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由省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工伤职工可根据需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自主选择。

二、各地要按照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求严格落实基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联网数据传输和使用工作,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各地要督促指导目前已具备工伤保险服务资质尚未实现联网结算的服务机构积极做好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系统接口建设工作,确保及时投入应用。年底前,仍未完成系统建设导致无法实现联网结算的,工伤保险服务资质予以取消。

附件: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联网结算协议机构名单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工伤保险处)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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