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5-06-1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 生效日期: 2015-06-1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将我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23,335元。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长春-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