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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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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业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长春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长春市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448元,月平均工资为2,537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长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7611元。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长春-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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