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税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在肥高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在肥高校(含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参保工作重要性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的重要内容,事关大学生切身利益,是维护大学生健康权益、降低疾病风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心关怀。各有关单位、高校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积极组织动员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对新入学学生,充分解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避免出现因未参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
二、认真做好参保服务工作
(一)落实国家最低缴费标准。在肥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国家、省规定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按年集中参保缴费,享受待遇保障周期为缴费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学生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入学后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由学校办理参保备案手续,市医保征缴部门按绿色通道及时开通医保待遇。
(二)落实学籍地参保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学籍地参保原则,在肥高校学生均应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因入学较迟等其他原因导致原户籍地已参保(续保)的,应及时通知原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改为学籍地参保。对在户籍地认定为困难人员的,可以选择在户籍地享受资助参保。
(三)拓宽参保缴费渠道。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学生参保工作,对2023年度新入学新生,相关参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可随同录取工作同步安排。各高校可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平台、医保信息系统参保平台、高校集中代收代缴等多种方式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集中报送学生名册。各高校应于8月10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老生及新生名册。老生名册可全口径报送,也可报送毕业生名册,由市医保征缴部门调减。市医保征缴部门分别于8月30日、9月25日前将报送的学生名单导入医保信息系统。
2.参保方式及流程。对上年度已在我市参保老生和已报送名单的新生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参保缴费;未报送名单或在报送名单中遗漏的,学生在参保缴费时显示“人员未登记”,各高校可通过基层代办系统自行登记参保,也可批量报送市医保征缴部门进行零星登记参保。
学校统一代收代缴的,由学校向市征缴部门报送参保学生名单后前往税务部门汇缴,其中注册地在合肥市区的高校前往所属地的区级主管税务局汇缴,注册地在四县一市的高校前往蜀山区税务局汇缴。
3.及时开展数据比对。11月初,市医保征缴部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比对筛查未参保学生名单;各高校组织开展摸排工作,核实异地参保信息,对确未参保的学生,应采取一对一政策宣传,引导其主动参保。
(四)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在肥高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鼓励学校整体参保、全员参保。各高校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增强学生参保意识和积极性。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宣传海报等形式,全面宣传医保政策内容、参保和就医结算流程、典型案例及实施成效等,积极引导高校学生参保续保,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协同推进参保工作
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学生参保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推进落实学生参保事项,全面掌握参保情况,稳定学生参保率;医保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组织和服务等工作;教育、人社部门要督促在肥高校、技工院校落实学生参保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参保费用征收管理工作,采取便利措施方便高校和学生参保缴费;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城乡居民参保配套补助基金。各相关单位建立工作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参保流程,市医保局将会同教育、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适时对高校学生参保情况开展宣传督导,对参保工作组织不力、参保进度慢的高校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反馈其主管部门。
联系人:
市医保局:葛慧敏 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 63531019
孙 浩 市征缴和权益管理中心 17356513287
市税务局:万 巍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63532732
市财政局:孙 睿 社会保障处 63532053
市教育局:茆怡娟 高等教育处 63505112
市人社局:谷乐意 职业能力建设处63536347
附件:合肥市在肥高校学生参保花名册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
合肥市在肥高校学生参保花名册
单位名称: 报送时间: 填报人员: 联系方式: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人 员身 份 | 性别 | 出 生 日 期 | 民族 | 手机号码 | 居 住 地 址 | 参保日期 | 是否资助对象 | 备 注 |
张三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 34**************00 | 大学生、资助对象 | 男 | 1990-03-07 | 汉族 | 1501234**** | 2024-01-01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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