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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8-07-09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 生效日期: 2018-01-01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近日,市人社局计划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合肥市近90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喜迎本年度内养老金的第二次提标。今年年初,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7元,本次将在此标准上再增加18元,基础养老金水平将达到每人每月145元,年增长率达31.8%。按照规定,本次提标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以前到龄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从1月1日起,每月增加18元,2018年1月1日以后到龄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每月增加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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