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061元。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6号)规定,现予以发布。请各地据此做好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工作。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下列地区执行过渡实施标准,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执行所在市(州)标准。具体为:
地 区 | 2019 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执行标准(2020 年核定缴费基数使用) |
江源区 | 54801 |
临江市 | 59274 |
镇赉县 | 57819 |
通榆县 | 57717 |
洮南市 | 59967 |
汪清县 | 57744 |
农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继续按照《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号)规定执行,2019年农垦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561元。
吉林-基本养老保险
吉林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