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12号 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9

  • 发文字号: 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12号
  • 发文单位: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6-0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05-07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苏州-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