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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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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开始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基数上限标准按3018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482元执行。有困难的企业,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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