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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医保待医〔2021〕17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药品目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苏医保待医〔2021〕17号
  • 发文单位: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10-1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生效日期: 2021-10-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标工作,综合考虑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对苏州市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药品目录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药品目录(调整版)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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