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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民事〔2021〕133号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闽民事〔2021〕133号
  • 发文单位: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21-11-08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福建省
  • 生效日期: 2022-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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