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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人社厅函〔2024〕312号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38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厅函〔2024〕312号
  • 发文单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24-08-30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青海省
  • 生效日期: 2024-08-29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测算,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3711元/年(8643元/月)。确定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59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186元/月。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税务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反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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