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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结算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6-04-01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生效日期: 2016-04-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2016结算年度(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245元,下限为2697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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