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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人社就〔2017〕92号 关于印发《福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7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就〔2017〕92号
  • 发文单位: 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7-10-18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 生效日期: 2017-10-1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92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闽人社文〔2017〕192号文职业资格证书核验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人社办〔2017〕192)精神,我市拟定了《福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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