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内财社〔2023〕235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内财社〔2023〕235号
  •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3-03-09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生效日期: 2023-03-0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批准的2023年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盟(市)2023年计划生育事业费      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各地计划生育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盟(市)统筹分配使用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按照财权事权划分有关规定,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拨付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预算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

     附件:1.2023年自治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分配表.xls

           2.绩效目标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呼和浩特-生育保险

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包头-生育保险

包头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包头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鄂尔多斯市生育保险

鄂尔多斯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鄂尔多斯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