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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8-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信阳市
  • 生效日期: 2024-08-2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8月31日起,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逐步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我中心将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和信用信息(包括逾期不良信息)等将上报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作为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

二、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因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记录,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务必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及时关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在约定还款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对其本人征信问题产生的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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