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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医保办发〔2019〕51号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简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内医保办发〔2019〕51号
  •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08-1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生效日期: 2019-08-01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异地就医工作,方便参保患者就医,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现将简化转诊转院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

8月1日起,全区转诊转院人员可直接备案至就医地统筹区,无需选定一家医院作为转入医院。该统筹区内符合规定的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转入医院就医。

二、工作要求

请各盟市在做好经办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参保群众知晓。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方便参保患者,提高群众满意度。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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