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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人社办发〔2019〕216号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4

  • 发文字号: 呼人社办发〔2019〕216号
  • 发文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9-12-26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生效日期: 2020-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局统计信息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P020191227562770565780.pdf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4-06-17 阅读量: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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