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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人社办发〔2020〕162号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9

  • 发文字号: 呼人社办发〔2020〕162号
  • 发文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11-3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生效日期: 2019-08-15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应急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40号)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P020201201619828930101.pdf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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