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的统计结果,现将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告如下:
201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281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774元。
特此公告
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包括:在本单位工作的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其他就业人员包括:在本单位工作的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哈尔滨市统计局
2013年5月21日
哈尔滨-失业保险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