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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09-02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9〕20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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